评谢韬《中美竞争,争的是人民生活质量》
谢韬这种观点按照现代政治科学属于是极端反动的观点。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科学和经典国家理论,国家治理能力的最高体现是通过推动社会关系的发展、解放生产力和人的自由发展。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将弱化党和国家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职能,最终为自身的历史消亡创造条件。这是一种通过“赋能社会”来实现自我超越的能力。毛泽东和邓小平对此都有明确阐述。如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指出:“人到老年就要死亡,党也是这样。阶级消灭了,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的一切东西,政党和国家机器,将因其丧失作用,没有需要,逐步地衰亡下去,完结自己的历史使命,而走到更高级的人类社会。我们和资产阶级政党相反。他们怕说阶级的消灭,国家权力的消灭和党的消灭。我们则公开声明,恰是为着促使这些东西的消灭而创设条件,而努力奋斗。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专政的国家权力,就是这样的条件。不承认这一条真理,就不是共产主义者。”
在《论十大关系》(1956年)中,他进一步强调,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总有一天要消灭”,并认为“我们的任务就是要促使它们消灭得早一点”。但他同时明确:现阶段“无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专政,现在非有不可,而且非继续加强不可”,否则无法完成镇压反革命、抵抗帝国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
这种辩证思想的核心是:党和国家的权力必须用来创造条件,最终削弱和瓦解自身作为强制性统治机器的必要性,而不是固化和强化对社会的管理职能。如果一个政党通过固化和强化管理社会的职能,那就是还深陷封建社会的意识当中,是小农、小资产阶级政权。
政治权力是工具,其使命是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改造社会关系、提升社会的自主能力和组织程度,让社会逐步获得自我管理、自我协调的能力,从而使国家从“对人的统治”转向“对物的管理”(恩格斯语),最终走向消亡。
如果把党和国家的权力主要用于强化对社会的直接管理与控制,而非致力于赋能社会、推动社会自治成长,那就不可能有治理国家能力,即马克思所批判的旧式政权特征——即让社会处于不自由状态,而国家(或党)处于相对“自由”(不受社会有效约束)的局面。马克思在早期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时就强调,市民社会(现实的社会关系和物质生活)决定国家,而不是相反;真正的进步在于社会力量的壮大和国家权力的逐步消亡。毛泽东和邓小平在这个问题上是清醒认识正是这我党从革命开始到改革开放,能够在政治上获得西方知识分子和部分政治家支持中国的一个重要原因。
2012年5月9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省党代会报告中指出:“追求幸福,是人民的权利;造福人民,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我们必须破除人民幸福是党和政府恩赐的错误认识,切实维护并发挥好人民群众建设幸福广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人民首创,让人民群众大胆探索自己的幸福道路。”——汪洋的这种认识才是正确对治理能力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