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的制度困境

海南封关后的后果,正如我以前所说:海南自由贸易港不可能成功。因为自由贸易港的成败,不是靠政策能决定的,而是取决于法律和制度能否提供可靠保障和服务。别说0关税、哪怕倒贴钱,也不可能成功。

顶尖自贸港集中于普通法系

全世界最顶尖的自由贸易港,几乎全部集中在英美法系(普通法系)的国家和地区,传统的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直布罗陀、开曼群岛、巴哈马等自不必说,就连中东的迪拜,也专门移植了基于英国普通法的独立司法体系,才从中东脱颖而出,成为全球新的自由贸易与金融枢纽。

中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而且其本身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的粗陋法律体系,从根本上就不具备让海南自贸港成功的制度土壤。

普通法系的制度优势

最顶尖自由贸易港之所以高度集中在英美法系,正是因为自由贸易的核心需求是可预测的法律确定性、极致的契约自由、高效的纠纷解决、全球投资者的熟悉感……等等,而这些在普通法体系中获得了最完美的制度匹配。大陆法系国家可以通过政策叠加、税收优惠等方式部分弥补短板,但要达到同样级别的国际吸引力与长期竞争力,必须进行深层次的制度变革,至少在局部区域实施普通法或类似普通法的独立司法规则。否则,软实力差距是结构性的,根本无法弥补。

制度建设的时间成本

即便现在开始立法移植普通法,最起码也需要十年以上才能初步建成法律框架;就算法律有了,法官从哪里来?当前中国最顶尖的法律从业者,对普通法法理的理解和运用都还存在巨大差距,逻辑能力之低都是笑话,所以培养一支能熟练处理国际商事案件的普通法法官队伍,至少又要十年起步,这还不算他们在实际判例中积累经验的时间。一个真正能驾驭普通法体系的资深法官,几乎没有二十年以上的浸润和实战经验,是不可能胜任高水平跨境纠纷的。即便香港,在今天都需要从英国聘请法律人才来香港担任法官。可以想象,在法律实践中的难度。

制度信誉vs政策红利

香港、新加坡靠的不是政策红利,而是几百年普通法传统积累的制度信誉与全球共识。而许多大陆法系的自贸区,虽然规模可能很大、政策很优惠,却始终难以复制出同样的国际软实力和持久吸引力。

短期红利与长期困境

海南封关后,短期内免税购物、零关税商品范围扩大、加工增值免税等政策确实会带来一波消费和产业红利,但这些终究是政策驱动的短期刺激,无法根本改变法律制度不匹配的结构性缺陷。长期看,海南自贸港要真正成为世界级自由贸易中心,面临的制度鸿沟仍然巨大,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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