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问题的本质:一场无产阶级运动

1. 运动的性质:历史,而非个人

美国议员的言论是错误的,但外交部的回答更是错误的。香港问题是一场无产阶级运动,这场运动并不因其中少数人的行为而改变其性质。不仅香港问题,台湾选举中第三势力的出现,也是无产阶级运动的表现。包括美国对华政策,也是同样的性质。我们正在目睹一场历史性的变革,必须清醒。

在香港的运动中,每次都会发现黑旗,而黑旗是香港革命马克思主义联盟采用的标志。在上个月的集会中,我看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巨型标语出现在游行队伍中。香港的学生运动在上世纪70年代是以社会主义为正宗,以共产主义为理想被塑造的。这个传统在这次香港运动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他们在活动。

反动派的小丑们从来不懂历史运动。也就是说,他们总是把历史运动与个人在运动中的言论和表现混淆,而不知道两者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个人或群体在运动中的表现形式与历史运动的性质无关。所以《共产党宣言》说他们:“由于完全不理解现代历史进程而总是令人感到可笑。”

无产阶级运动与参与者是否知道共产主义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就是骂马克思、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也与运动的性质无关。

2. 反革命的话术:道德诋毁与行为指责

对于一件事或一种人,有相反的两种看法,便出来相反的两种议论。“糟得很”和“好得很”,“痞子”和“革命先锋”,都是适例。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反革命们污蔑或者说扭曲运动的本质,都是通过对革命群众在道德上进行诋毁,在行为上进行指责,例如指责他们是暴力、淫荡、破坏秩序、蔑视法律等等。

反革命的这种指责和诋毁,恰恰证明了这是革命运动,恰恰是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马克思和恩格斯给予高度肯定的革命性特征。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偷鸡摸狗算什么?暴力消灭都是正当手段。法律算个狗屁,“敌视无产阶级是法律的基础”(恩格斯),就是要打倒这种法律。有问题吗?

“纵观中国两千年的历史,可曾听说过学生杀人放火的典故,这是被逼无奈的反抗!大骂学生是暴徒是野蛮,大义何在?” ——《建党伟业》中毛泽东的台词

3. 地产集团 vs 资本集团:香港的内部矛盾

香港的地产集团是依靠政府制度的,它的代表有地产商、政府仆从以及其它依靠政府特许经营审批的反动集团,是农村文明的代表。而资本集团的发展是依靠议会制度的,其代表是金融、工业、商业、律师等,是城市化的体现。资本集团必须干掉地产集团才能发展。这就像法国波旁王朝与奥尔良王朝的不同。

看看那些表态支持“止暴制乱”的群体,问题就非常明显了。这些表态的,多属于地产集团,即马克思所指出的“秩序党”两大集团中的一个。很多人把地产集团和资本集团混淆,看不到这两个集团是对立的,因此就会分析错误。

恩格斯曾对类似的社会状况作出如下描述,这依然适用于今日之香港:

“如果一个人伤害了另一个人的身体,而且这种伤害引起了被害人的死亡,我们就把这叫做杀人;如果杀人者事先知道这种伤害会送人的命,那末我们就把他的行动叫做谋杀。但是,如果社会把成百的无产者置于这样一种境地,即注定他们不可避免地遭到过早的非自然的死亡,遭到如同被刀剑或枪弹所杀死一样的横死,如果社会剥夺了成千人的必需的生活条件,把他们置于不能生存的境地,如果社会利用法律的铁腕强制他们处在这种条件之下,直到不可避免的结局——死亡来临为止;如果社会知道,而且知道得很清楚,这成千的人一定会成为这些条件的牺牲品,而它仍然不消除这些条件,那末,这也是一种谋杀,和个人所进行的谋杀是一样的,只不过是一种隐蔽的、阴险的谋杀,没有人能够防御它,它看起来不像是谋杀,因为谁也看不到谋杀者,因为谋-杀者是所有的人,同时又谁也不是,因为看起来被杀的人似乎是自然地死去的,因为这与其说是犯罪,不如说是渎职。但这仍然是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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