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马克思主义的武器保护自己(一)
中国的企业家、法律、经济等方面的学者都很聪明,专业知识方面也很好,但是思想或者说哲学的修养不够,严格说是太差。而这个方面差就不知道如何斗争,而只是进行一些无谓的,对于现象的争论。而不会斗争就不能保护自己。如果要保护自己必须知道什么是谎言,拿起理论的武器,揭穿谎言,而不是与谎言争论,这是没有意义的。但同时,这个问题对国家也是有意义的,因为国家也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而通过政治、法律、专政、意识形态保护自己就是灭亡(后边我会谈到列宁晚年才认识到的这一点)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指出:“国家利益成了一种装潢,成了人民的调味品。等极要素是立宪国家批准的法定的谎言,即国家是人民的利益,或者人民是国家的利益。在内容上,这种謊言是一定会被揭穿的。它之所以能作为立法权而稳固地确立起来,正是因为立法权有普遍物作为自己的内容,并且因为它不仅是意志的問題,而且更是知识的問題,所以它是形而上学的国家权力。可是这种謊言作为行政权等等,却必然不是立即消失,就是变成真理。形而上学的国家权力对形而上学的、普遍的国家幻想说来是最适当的安身之处。”
例如,总是想取得国家在某一原则方面的认同,这种错误的方法只能让自己越来越被动。因为,国家和政府是不能够代表普遍事务的,它无非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无论这个国家的政治思想或理论是什么哪种性质。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就是指出这个问题,即“普遍事务不是人民真正的事物”。
所以国家越是为人民争取“普遍事务”,就越来越争得自己的权利,这个国家就越来越沦为空想,就越是不断的把权力交给官僚机构,人民就越来越受到压迫。马克思说,每个人所追求的都是个人的利益,不存在普遍利益,因此也更不存在国家所代表的普遍事务,就根本没有这种东西。所以《共产党宣言》宣告:“共产主义者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不提出任何特殊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运动。” 所以,企业家们,学者们还是在普遍利益上争论,那只能自取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