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与私有:被误读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前几天有位中央党校教授发表了一篇“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的论文。我看了看,根本看不下去,水平太低,也就是根本没理解这公有和私有这两个概念是什么意思。当然,他为民营企业发声是对的,但这种水平解决不了争论。因为解决不了中国的理论落后的问题。
由于中国目前的政治理论太弱了,甚至可以说,完全没有理论。所以不改变这个基础,其它所有问题都不能正确应对和建立。同时这个问题对于中国非常重要,因为这同时也是中美关系冲突的问题原因之一,因此必须知道这两种概念在马克思那里是什么意思。
我们都知道,马克思的理论是整体论,正如波普尔说的:“马克思是伟大的整体论体系构建者中的最后一位。”整体论与专业的理论不是一码事。如果类比的话,可以把整体论当成一棵树的主要部分,即树干,而各个专业理论是树枝和树叶。所以用某些专业理论是不能理解和解释整体论的。
比如公有和私有的问题,在整体论的叙述框架下才能理解,用专业理论是不能理解的。因为前提理解错误就无法运用辩证逻辑。辩证逻辑只有在正确的理解总前提下才能展开并正确的处理各个环节。关于总前提问题,这里不涉及,因为这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的。咱们就简单说说公有制和私有制这两个概念。
不仅这两个概念大家混淆,很多概念大家都混淆。例如自由经济和计划经济,分工和私有等等都是一个概念在不同前提下的不同表达。比如那位中央党校教授的论文就由于分不清这个问题,虽然是在为民营企业鸣不平,但是没有说服力。为了便于理解,我把复杂的理论用逻辑讲,这样大家比较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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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普遍;资产阶级=特殊。因此在逻辑中,这是一个普遍与特殊的逻辑问题。普遍与特殊的对立是理论的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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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和私有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概念,而不是资本主义之外的。“社会主义”是调节普遍与特殊之间对立关系的概念,不是与资本主义对立的概念。所以恩格斯说的:“实际的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各个方面正确的认识”就是这个逻辑的通俗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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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普遍的,但资产阶级所有制是特殊的。很多人把资本主义与资产阶级等同,就是把普遍与特殊等同了,因此就无法处理进一步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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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与特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形成的,因此消灭特殊在于发展普遍,而不是寻求普遍而消滅特殊。换句话说,发展普遍就是消灭特殊,而不是消灭特殊得到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