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的政治话术批判
“为人民服务”这个口号,听起来似乎无可挑剔,但若从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出发进行审视,就会发现其背后深藏的理论陷阱。
将治理官僚主义的最终答案,落在要找到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身上,这难道不正是问题的原因吗?怎么还能成为答案?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核心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早已对“为人民”这个概念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和排除。他们科学地、雄辩地证明,以“一切为人民”为出发点的政治概念,本质上是宗教性的,它模糊了具体的阶级关系,将一个抽象的、同质化的“人民”概念凌驾于具体的、活生生的个人之上,是把人置于非人境地的原因。
对“人民”这个概念的批判,是基于对以往全部历史、宗教、哲学和各类学说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后果的总结。《德意志意识-形态》把“人民”列入宗教概念,就是指明在这个概念下,可以任意编造政治思想体系,从而形成新的宗教和封建统治的复活。
官僚系统有什么资格为人民服务?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等著作中明确指出,官僚机构是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下“不得不继承的祸害”。也就是说,政府系统对于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是必要的,但它本身无论如何是个祸害,是不可以加以改造,而必须被制服的。因为它的利益与无产阶级的利益是不一致的,而且是对立的,无论它的制度、信仰或表现是什么。
如果连这个根本问题都认识不清,甚至对此提出质疑,那不仅不是共产主义者,甚至都不是现代文明人,而是彻彻底底的封建主义者或小农思想的俘虏。